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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经验,倾囊相授

2022-10-25 01:31 浏览: 1,514 次 字号:

半生经验,倾囊相授

——《刑辩私塾》序言

文  |  朱明勇  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这本书的“预谋”,形成于十多年前。

2010年以来,刑事辩护律师受到了社会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但是,迅猛的刑辩热潮又在某种程度上让那些准备不及的追逐者迷茫了。他们奋不顾身地奔涌而至,以火热的情怀投身到这项因着公平正义而生,伴随着风险和荣耀,为权利而战的伟业中,但很多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路在何方。

我们也谨慎地发现,众多心怀梦想,秉持良善之心的辩护人似乎还没有很快地适应这一场场关乎生命、自由和权利的搏杀,也没有回答好一个又一个关乎人性、天理和良知的心灵追问。

于是,我就在反思,刑事辩护究竟该怎样做?刑辩律师到底该如何培养?

恢复律师制度后的第一批辩护律师们就是在戴着大盖帽腰挎盒子枪,手提铁铐子的英气中诞生的,直到1993年全国律师制度改革,辩护律师们才逐渐以合伙人的身份依依不舍地脱下制服穿上西装穿梭在看守所和法庭之间。

我的记忆中,到了2004年我办理马廷新案件时,还是需要自己带着手铐把我的当事人铐在会见室的小石凳子上。

新入职的律师们急于寻找可以学习的书籍,却不知道哪里有可以修炼的道场,整个行业的延续全仰仗从实习生到刑辩大律师那种自生自灭的偶然。

当年“离婚、伤害加讨债”的法律业务早已经不是现代律师的主业。金融、证券、互联网、投资、并购、上市……诸如此类的传统的所谓高端非诉业务中也滋生出众多罪名来,且不说走私、毒品、诈骗、有组织犯罪和反腐领域,即便是对一个合同诈骗和寻衅滋事的辩护在实践中也变得神秘莫测了。

一直在刑辩路上摸索的我,总想为年轻的刑辩律师做点什么。

我想把“刑事辩护”作为一门专业课程,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探入,编写一本基础性的教材供法律专业,特别是供法律硕士专业的研究生使用。

我想解决法科学子们在奠定了法学理论、熟读了万千法条,但是依然不知如何办案的问题。我试图总结自己在多年的教学和实践中时时闪现的关于刑事辩护的点滴思考。我在脑海中反复构思。从体系的架构设置,到古今中外刑事辩护的基础理论;从各国的经典案例,到我们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从古老的逻辑、辩论、修辞,到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全方位知识体系的交融……我尝试着创建一套关于刑事辩护的完美教学体系。但做好它,却是相当的艰难。以至于我迟迟无法动笔。

其实,在过去的十年间,我于刑辩领域的传道授业解惑从未停止过。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我担任了联席主任,五年来,我们以此为平台举办了每年一期的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我们还协助司法部为法律援助律师开设了刑辩大律师讲堂,我们举办了一期又一期的刑事辩护沙龙,我们一次又一次出访美国、英国、日本,还有一些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还是在这一年,我给时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的贾宇老师相关建议,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了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我又受聘担任副院长,与院长田文昌老师一起致力于刑辩人才的培养,我们参考了哈佛大学、乔治城大学等世界名校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开办了一期又一期的刑辩师资培训班。一年之后,还是我提议的刑辩方向研究生项目就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始招生,目前第一届毕业生已经走上了刑辩岗位。

随后几年,清华、北大、人大、华东政法、中南政法等知名法学院系大多成立了刑事辩护研究机构,包括这些学校在内的众多大学也纷纷开办了各种类型的刑事辩护研修班,我几乎都给他们上过课。

除此之外,应市场而生的一大批商业培训机构也开始探索刑事辩护领域的业务。

总之,这个市场热闹起来了。但是,这种知识点讲座式的培训到底能不能培养出优秀的刑辩律师?我一直心存疑惑。

另外,一直奔波在刑辩道路上的我也不忘将一路的故事收藏、记录。

2015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的《无罪辩护》,这本以办案手记形式展示的作品出人意料以前所未有的销量不断地刷新法律类图书的记录。

且行且思中,我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我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培养这一命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与理解,我尽可能多地将自己的所想所思,还有个案分析以及与学生和助理们的交流、与同行的切磋、具体案件的案后复盘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尝试整理出来,看看能不能以一种新的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实践中,很多脱颖而出的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往往并不是法学科班出身,大多也并非名校学历,他们最明显的共性似乎都是阅历丰富、专业面广、思维独特。

一路观察下来,我发现刑辩律师最重要的能力往往并不是理论学习的深浅和知识点掌握的多少,反而是否具备一种特殊的刑辩思维才更为重要

那么,什么是刑辩思维?刑辩思维从何而来?至少,我认为绝不是读几本教材,上几次培训班所能获得的。

我有时候甚至极端地认为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并不是培养出来的。

道理很简单,一个具体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一定是学历越高、职称越高的人解决的可能性更大。但刑事辩护就彻底不同了。这个领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断,不同的地区也可能会判出不同的结果。

至于辩护律师,那就极具特殊性了,不同的辩护人,同样的案件有的判了重刑,有的判了轻刑,有的案件一审律师辩护成了死刑,二审律师却可以辩护成无罪,有的案件在辩护律师的卓越辩护下检察机关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更罪名起诉,最后只好撤诉,这一切都充满了无尽的魔幻。实践中的司法简直就是一个万花筒,令人眼花缭乱。的确,刑事案件的审判和辩护本就没有所谓的“客观真相”,各方都在尽可能地讲述自己的“法律事实”。

一直以来,我坚持认为刑辩律师要有较高的悟性、快速学习的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独特的视角、穷尽一切的努力。同时,勇敢的精神、良善的内心也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必须具备的职业品质。而这一切,都无法在成建制的教学中完成。

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能力或者品质的养成需要一种极具个性的感染,但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它润物无声般以一种看不见的方式浸润着、滋长着,不知不觉中,美丽的翅膀在年复一年的一起起大要案的历练和磨难中破茧而出。

于是,我想到了我们传统教育的经典模式—私塾。

关于师傅带徒弟式的私塾教学,也存在所谓的“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说法。我理想中的私塾里,可能并不需要明确、具体的学习教材和课程安排,而是持续不断地给学生们耳闻目睹老师参与案件的机会,直接体验与暗流涌动的博弈和刀光剑影的搏杀。那么,可能只需要经历若干次大要案的庭前分析、庭审辩论,就可能点石成金,一案开窍。所以很难说,是哪一本书、哪一次培训成就了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

总结来说,我发现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才是刑辩律师成长的基本方法。我始终认为量化的,乃至规范化的模版工作完全不符合刑事辩护工作的自身规律,更不能满足高质量刑事辩护那种充满良知、正义和同情心的带有神圣的价值评判的工作内核。因为,规范化、量化的管理学方案所能解决的也往往是可以复制和有唯一答案的问题,而刑事辩护永远没有唯一答案。

从介入案件前准确评判案件的辩护空间,到介入案件后的阅卷、会见、庭审,乃至背后一系列复杂、艰辛、烦琐的工作,全方位、沉浸式体验不同刑事案件,随时面对并解决各种棘手的实际问题……这样的长期历练,是生动而具体的,严肃而苛刻的。

近些年从我身边成长起来的青年律师就印证了“私塾”式教学的成功。他们可能初出茅庐,有些甚至刚拿到律师执业证,但是他们在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中表现得相当出色,也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他们甚至办成了二十年前的死刑案件改判无罪,办成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改变定性乃至无罪撤诉,更不消说大量二审案件改判的结果。他们的工作我很难用会见几次、辩护词多少万字来衡量,我只能说我知道他们面对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殚精竭虑。

这些年来,我在很多场合讲到了刑事辩护中存在的无效辩护“套路辩”问题、有效辩护的“系统性辩护”、无罪辩护的“颠覆性思维”问题,这些概念也为业界所普遍关注。

私塾模式尽管效果突出,但是碍于传统“私塾”资源的有限性,依然解决不了批量培养的问题。经过反复的思考和权衡,我选择用这样一种方式,试着把近年来我在带学生过程中的经验呈现出来,也许达不到身边有陪练的完美效果,但是可以给出一种思路、一种探索。

如果说《无罪辩护》更多的是通过个案讲辩护技术的话,那么《刑辩私塾》更多的是启发刑辩思维、领悟刑辩灵魂的启蒙读物。同时也希望读者能从中感受到不断打磨的法律匠人精神。

这种全新的探索和尝试,也许没有“刑事辩护教科书”的严谨和周延, 但我知道方向是对的,刑事辩护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感染和传承。

《刑辩私塾》承载了太多我个人在刑辩道路的体会和感悟,本不足为外人道,但怀一颗赤诚之心,希望为更多年轻律师提供些许参考,如此小心谨慎的探索,想必还有很多不足,希望诸位读者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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