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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多方共赢的最优解决方案——兼谈姜文华故意杀人案的处理

2023-06-05 22:54 浏览: 1,042 次 字号:

昨日,复旦大学发布王永珍遇害案的几点情况说明,复旦师生和社会各界沉痛送别王永珍同志。同时,官民意见仍然分歧巨大。如何妥善处理姜文华杀害王永珍的案件,争取让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都满意,并且弥合官方和民间的分歧,的确考验着人们的智慧。

一、官方和民间意见分歧严重

复旦大学2021年6月17日《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连日来,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沉痛哀悼。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实的传言。为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就事件当事人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机关也已介入,学校尊重司法程序,与案件相关情况,以警方权威结论为准。学校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并做好家属安抚和后事处置事宜。】

另据报道,6月17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上海宝兴殡仪馆举行。

新京报在转发《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后,不仅不关评论,还精选留言。从这些留言看,评论区仍然翻车,网民仍然议论纷纷。

这种情况,比募捐时好不了多少。

我相信,复旦大学的说明是实事求是的。王书记非但未以政审不合格为由刁难姜老师,也没有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而且还挺照顾姜老师,在“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结论作出后,还充分考虑姜老师的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而且,还续签过两次!充分说明王书记作风正派、胸襟坦荡、为人淡泊、不计功利、温润儒雅,是个好老师、好领导!

但显然,多数网民不满意、不认同。官民意见对立如此严重,近年来罕见!

二、如何才能弥合分歧实现共赢

如何才能扭转现在的不利局面,尽快弥合分歧,实现共赢?我昨天提出,最好的办法,就是争取将王书记评定为烈士,既能彻底解决其遗属的优待问题,又能有效防止网民的非议!

(一)评定王永珍为烈士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王永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正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为工作事由被同事报复杀害,据称系被割喉,现场惨不忍睹,可以认为“牺牲情节特别突出”。

根据《我们永远怀念您 ——复旦师生沉痛悼念王永珍老师》报道,“王永珍是一个温和的人;一个虽然是学院主心骨但从来没有一句恶语的人;是一个对你工作不满意,只会摇摇头但不会指责的人;是一个一心扑在学院建设上的人;是时刻想着学院发展,事事操心的人;是一个有能力,但把能力用在学院上的人;是一个温和中又坚持原则的人。与老师不同,老师可以把门一关,专心学问就好,他只能去面对一个个困难的事,从新生到老生,从本科到博士,从青年教师晋升到退休教师关怀,从学科建设到学院发展规划,从党组织的加强到人才梯队培养。”可见,与网络谣传不一样,王书记是个勤勉敬业、和蔼可亲的老师,堪为楷模!

综上,王永珍因公殉职,可认定为“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牺牲情形。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8条第1款第5项规定,可将王永珍评定为烈士。

将王永珍评定为烈士,在法律上并无多大问题,也有先例可以借鉴,比如马彩云烈士。

(二)评定王永珍为烈士可消除网络谣言

想当年,北京市昌平法院马彩云法官被当事人枪杀后,也有人妄议马法官,甚至造谣说马法官办案不够公正,才招致当事人报复。当时是如何迅速扭转局面的呢?

关键一招就是,经法院申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很快作出《关于评定马彩云同志为烈士的决定》。而且,还追授马彩云烈士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从此,马彩云的烈士形象深入人心,再也无人造谣非议了。

马彩云牺牲的情形是: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及其丈夫李福生(该院法警)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马彩云身中两枪。22时15分左右,马彩云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8岁。李福生受轻伤。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行凶后,两名歹徒逃离现场,逃到延庆区后均自杀身亡。

王永珍的牺牲情形类似,组织上对王永珍的评价也不错,将其评定为烈士,可以消除网络造谣非议。因为,评定为烈士后,王永珍就属于《英雄烈士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英雄烈士”,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若有谁侵害他们的荣誉、名誉,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届时,对于“妄加猜测、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网络言论”不仅可以强烈谴责,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王永珍被害事件发生后,不少高校党务工作者人心惶惶,担心安全问题。这个问题值得重视,也必须尽快解决。将王永珍评定为烈士,也可以鼓励高校党务工作者继续不忘初心、努力工作。

(三)评定王永珍为烈士有利于从宽处理姜文华

最重要的一点,将王永珍评定为烈士,给予其遗属抚恤优待后,有利于姜文华故意杀人案的处理。

务必重视,民间有很多同情姜文华并要求对他从宽处理的声音,官方不能不慎重考虑。

比如著名历史学家萧功秦就认为:【姜文华因事业不顺,性格偏执,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差,长期以来就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问题,并患有受迫害精神分裂症与抑郁症,在精神病患状态下,将受害人党委书记错误地认定为六年以来一直在“陷害”自己的仇人,将其杀害致死。故判处其死缓是比较合适的。如果姜文华被判死缓,并能在狱中治好精神病,以他的数学才华,仍然可以在狱中研究他的数学公式,或许十年以后会有“我终于想出来了”的重大发现也很难说。】

根据我的经验,虽然律师很可能会提出被告人是被迫害狂型的精神病患者,并申请进行鉴定,但法官根据常情常理判断,不会认为被告人是精神病患者,也就基本上不会同意鉴定。姜文华挟私报复、杀害领导,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无法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只能判处姜文华死刑。否则,如果没让凶手偿命,一旦被害人家属闹起来,谁都受不了。

现已清楚,王永珍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其农村的年迈双亲需要赡养,其尚在求学的女儿需要抚养,其妻子也遭受了身心重创。如何才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有效的方法是:给钱、给工作、给荣誉!能满足这些的,烈士遗属待遇是最优选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王永珍被评定为烈士后,其遗属就可享受下列抚恤优待:

一是享受烈士褒扬金。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

二是烈士遗属除享受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三是烈士遗属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待遇。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老烈士遗属本人自愿的,可以在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

这是一系列组合拳,法律明确规定的待遇,不需要复旦大学去协调,也不需要法院去协调。有了这些待遇,被害人亲属应该满意,也应该能够谅解被告人了,在此前提下,法院才敢饶被告人不死。

将王永珍评定为烈士,给其家属抚恤优待,被害人家属予以谅解,从而饶姜文华不死,让其在狱中安心研究数学。这是一个可以实现多方共赢的好建议!

法治应生

2021年6月18日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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