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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彬:什么是好的辩护?

2023-08-15 17:55 浏览: 1,179 次 字号:

   

本来大家应该多谈谈陈平福,谈谈这个荒唐的不得了的“闪电”案。但是,现在却变成谈陈平福的律师,谈辩护方式,这确实有点偏题了。所以呢,我确实不想说什么。但是,看到同行以“胆量+文艺范=大律师”的说法来评价这个案子的辩护,想起去年春节前,我们在贵阳时,律师界、法律圈也同样有些质疑我们的声音,我还是决定发表几点外行意见。

    第一点:刑辩律师水准,整体来讲都不怎么样,这是事实。

    多少年以后回头来看,也许我们都必须要承认,我们都只是过渡时期的所谓“律师”、所谓“刑辩律师”而已。就好比过渡时期的代课老师、赤脚医生吧。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律师的水准是跟审判匹配的。审判有高要求,市场就会有高要求,律师就会有高水准。我们现在的刑事审判方式、粗放的制度设计,远没有这种需求。没有需求,就没有动力,就没有这方面的充分竞争,再优秀的潜质,没有逼迫,不可能产生什么高水准的刑辩律师。

    还有,辩护的价值体现不出来,市场就没有回报,没有回报,就没有优秀的人才愿意参加进来。风险、金钱、职业成就感,这是很现实的。所以,大量的优秀毕业生、优秀的法律人都去作非诉、民商了,什么哈佛、耶鲁的回来干刑辩,更是没听过。所以呢,所谓的大牌律师(大佬别对号啊,我说的是本所主任斯伟江),也不要把自己看太高,不过是矮子里高一点点罢了,总体都是赤脚医生的档次,都应该谦虚点。

    第二点:做公益的律师、维权的律师确有忽视专业的现象。

    在咸宁出租车司机罢工案法庭上,我就感觉老浦有点“不专业”,过份搞舆论,法庭上夸夸其谈,跑题。包括贵阳黎庆洪案,一开始,我也感觉有点过了。但是,慢慢的,我理解他们了。因为,不这样做不行,法律、专业在那些案件中确实毫无用处。最典型的,北海案,杨律师前几天出来了。但是,如果不是杨金柱他们这样搞呢?我相信,你让德肖维茨去辩,杨在新肯定已经在里面服刑了。闹庭,“搞”事,当然不是理想的法律人所应为,但这符合当下环境下的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如果有错,其责不在律师,律师是无奈的。所以啊,不要指责公益律师、维权律师搞舆论是炒作啊什么的。说难听点,其实质是司法自己敬酒不吃吃罚酒,如果说这些律师是无良,那也是司法逼良为“娼”。最高法企图用强力摁住它,显然大错特错。日后,司法公正了,可以信任了,这些手段自然会被市场淘汰的。

    当然,从自省的角度来说,公益律师、维权律师自己确实需要重视专业的提高。我的观察,公益律师因为常常办理特殊案件,特别需要勇气。在勇气是第一位的时候,专业难免要排到第二位。这点,我的看法是,各自反思吧。勇敢者要重视专业的提升,毕竟,又专又勇才完美嘛。我理解汉德法官的评论,并不是挖苦,而正是出于又专又勇的期许。作为律师,我觉得汉德法官的批评是善意并友好的,应该谦虚的多听。何律师对汉德法官的批评反弹的有些情绪,不大好。

    至于,有的律师同行,他们不够勇敢,却看不到自己的懦弱,反倒指指点点,甚至以自己的懦弱为明哲,这就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没意思的。

    第三点:关于汉德法官的政治辩、法律辩。我觉得,对于有些罪,罪就是政治罪,法律辩离不开政治辩,离开政治辩,本身就无法辨。

    所以,汉德法官的说法有点书生气了,切不开的。当然,陈平福的这个案子,仔细看看,何律师的辩护确实有点可商榷之处。从辩护的角度言,如果是革命党,你当然要论证革命不是罪,要论证“恶法非法”;但如果他本身就不是革命党,连恶法都不违,你就无需去论证革命不是罪,无需去论证恶法非法了。否则,等于抬高了陈平福的“身价”。这也许是,这个案子辩护策略方面可探讨之处。

    当然,我们都没有亲历庭审,只是看辩护词,看起诉书。坐而论道易,起而行之难。向勇者致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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