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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吴谢宇弑母案也将恢复二审→

2023-05-12 12:46 浏览: 1,153 次 字号:

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

张波、叶诚尘被维持死刑判决

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叶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案件时间线】

2019年4月左右,张波以感情不和向陈美霖提出离婚,隐瞒已婚有子身份追求网友叶诚尘。

2019年8月左右,张波、叶诚尘建立恋爱关系。

2019年年底,叶诚尘通过他人得知张波有孩子,仍继续与张波往来。

2020年2月26日,张波、陈美霖协议离婚,女儿雪雪归陈美霖抚养、儿子洋洋6岁前张波抚养,6岁后归陈美霖抚养,张波向陈美霖支付80万元作为补偿。

2020年2月左右,叶诚尘多次向张波表示自己的父母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的事实,有孩子他们不能在一起。二人在重庆长寿见面时便共谋杀害两小孩。两人通过面谈、微信聊天等方式共谋杀害小孩的办法,商定采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死雪雪和洋洋。

2020年6月,叶诚尘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张波作案。

2020年6月下旬,张波、叶诚尘发生争执分手。

2020年9月中旬,张波主动联系叶诚尘,两人和好,仍共谋将雪雪、洋洋杀害。

2020年10月,张波、叶诚尘商定以给雪雪买衣服为由,将雪雪接到张波家中伺机作案。

2020年10月25日,张波按共谋让母亲联系陈美霖,将雪雪接到住处,因陈美霖一直在场,未能作案。其间,张波、叶诚尘多次微信联系,叶诚尘让张波将雪雪留下过夜,张波表示自己在找机会,下周将雪雪接来动手。

2020年11月1日,张波再次联系陈美霖要接雪雪,陈美霖开车将雪雪带至张波住处,因要与朋友聚餐离开,雪雪留宿在张波家。当晚,因为母亲在家,张波未能作案。他驾车到长寿与叶诚尘见面。

2020年11月2日10时许,张波回到家中,15时30分许,他趁母亲外出之际,将雪雪、洋洋从次卧飘窗处扔到楼下。致雪雪当场死亡,洋洋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11月10日,张波、叶诚尘被抓获归案。

2020年11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

2021年3月1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向重庆市五中院提起公诉。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张波、叶诚尘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五中院对张波、叶诚尘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院开庭审理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

2023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高院将对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公开开庭宣判。


吴谢宇案二审恢复审理:

5月19日开庭,此前一审判处死刑

5月11日,据澎湃新闻消息,记者从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吴谢宇案二审恢复审理,并将于5月19日9点公开开庭审理,福建高院通知的开庭地点为福州中院第二法庭。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之后,吴谢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认为,该案在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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