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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2023-05-06 14:06 浏览: 840 次 字号:

       2022年6月19日上午9点,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樊崇义法治基金会、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发布学术研讨会线上开幕。

开幕致辞及主旨演讲

开幕致辞

       开幕式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执行总编辑刘桂明主持,他表示很期待今日会议更加深入探讨与交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同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发布表示庆贺。

       接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致开幕辞。樊崇义教授总结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的三大特点:一是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针对性;二是站位高,不仅站位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视角下看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而且以高质量的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来回答实践中的问题;三是敏锐的学术思维,对问题的阐述和解答具有学术意义。樊崇义教授同时表示今日研讨会的选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非常前沿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我国都处在一个摸索阶段,并对接下来的研究表示殷切期望。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话题。他主要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的评价这三方面发表讲话。

主旨演讲

第一讲

       首先由主讲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顾永忠发言。他主要围绕主题“切实保障平等协商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切实要求”展开演讲,从量刑建议协商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特征、平等协商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与其他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根本区别,以及如何对量刑建议进行真正的平等协商这三方面进行阐述。

       接下来,由与谈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程雷发言。程雷老师对顾老师一针见血的指出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的着力点是平等协商表示非常认同。同时他提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的发布非常“解渴”,对司法实践中的切实问题都做了很好的解答。此外,他表示未来要更加关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其他司法改革工作的衔接、消解和权衡,尤其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领域。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烁也就量刑建议这一主题发言。郭烁老师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走得过远,应实行坚决的法官保留原则,保留法官最终裁判的权利。同时,他对犯罪嫌疑人在选择量刑协商达成合意时是否对从宽有明确清晰的认知表示质疑。

第二讲

      主旨演讲第二环节由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常铮主持。

      主讲嘉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远。孙远老师在刑事诉讼体系的大结构视角下审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补偿平衡问题发表精彩演讲。

       接下来,由与谈嘉宾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闫召华发言。闫召华老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制度创新,对于中西关系、古今关系、理想与现实关系都进行了很好的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其也暴露出了三类问题:第一类是立法上的不足;第二类是在执行贯彻过程中的问题;第三类是基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误解而形成的一种不合理期待。

       随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挺发言。何挺老师非常赞同孙远老师从宏观视角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整体性评价。他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支点,客观上已经撬动了整个刑事诉讼体系,但因该制度的精细化不够,因此没有达到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其次他通过比较欧洲人权法院的补偿机制认为应该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做不同的补偿平衡。

第三讲

      首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晓娜发表主题演讲。魏晓娜老师以曹某开设赌场案、龚林月诈骗案、张永利出售出入境证件案、苏桂花开设赌场案、赵双根危险驾驶案、琚某忠盗窃案、杨灏然贩卖毒品案、李凤贞盗窃案、前达门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邓春浩盗窃案、方某振故意伤害、强制侮辱案等经典案例为切入点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具体问题。

       接着,与谈嘉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董坤就魏晓娜老师的演讲进行点评发言。董坤老师认为检法机关之间的冲突主要还是集中于量刑层面,对于量刑不当应当作出具体解释。同时他分享一种观点,检察院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动力不足的,因为对检方而言其实是增加负担,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释放一种司法温度,所以尽管是增负但还是应贯彻执行。

       随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喜芬发言。林喜芬老师非常赞同以案例为视角进行探讨,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等等其实都在发挥着推进刑事诉讼细化的功能。他提出检法双向互动的案例发展模式所暴露出来的检法冲突也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法社会学因素。同时可以尝试从刑法解释学层面去丰富具体的规则,这种解释也是契合刑事诉讼法精神。

新书发布及话题讨论

新书发布

       新书发布环节由新则创始人余朋铭主持,他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是由常铮律师和巩志芳律师联袂完成的一本专著,本书是基于他们从事辩护工作的经验总结,具有严谨的学术气息和非常强的实用性。

       接下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宏耀致辞。吴宏耀老师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是崇明刑事辩护文库系列的第一本著作,后续著作敬请期待和关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一书其实见证了衡宁所的成长,书中的内容其实可以回溯到常铮律师和巩志芳律师曾经发表过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系列讲座,也因此书中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导向,这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方式。此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体现出的鲜明特点是中国问题和理论意识,这是非常值得阅读的,在这里郑重推荐。最后吴宏耀老师诚挚感谢今日与会的发言嘉宾,感谢各位畅所欲言。

       接着,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巩志芳对各位嘉宾莅临本次会议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同时感谢各位对衡宁所一路走来的帮助。接下来巩志芳主任简要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一书的形成。2020年初巩律师和常律师策划了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的系列解读节目,随后便以视频内容为基础,并结合他们在实践中的思考,集结成册从而成书。在内容方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一书先是围绕认罪认罚案件所涉及到的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概念进行厘清,然后对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权的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其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中的具体实施为脉络提出相应问题,最后讨论关于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全景式的还原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全流程。此外,书中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是来源于实践,并在理论上进行研究探讨,这种研究方法实际上也是在践行衡宁所“以研促辩,以辩助研,研辩一体”的专业宗旨。最后巩志芳主任再次表达了对樊崇义老师、吴宏耀老师、孙道萃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各位编辑以及筹办本次线上会议的全体人员的诚挚感谢。

话题讨论

专题一

       话题研讨的专题一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赵天红主持,主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发展和完善”。赵院长认为这次新书发布会,各位专家们探讨的问题非常有意义,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也有重要帮助。在本环节的研讨中,将会有来自高校和律师事务所七位发言人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发展与完善提出见解。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方权围绕值班律师制度分享个人心得。值班律师制度的出现对律师行业有着重要意义,为树立律师行业形象提供很多帮助。值班律师制度自出台后便引发热烈讨论,以往探讨主要围绕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的权利问题。刘教授认为,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值班律师的功能应该有明显的区分,功能和定位需要类型化,需要从三个刑事阶段对其区分,明确其不同的定位,以实现值班律师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波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宏观制度构建提出个人见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已将近六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立法和司法中不断被推进,相关问题也不断显现。对于此制度的程序机理以及制度规则面向,目前的理论还需整合、挖掘与完善,以期为司法提供理论支持。轻罪案件和重罪案件处理的差异性,以及实质真实观和认罪机制出现紧张关系,都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针对制度进行体系性研究,提出基本原理,打通关键点,建构中国特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志军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减让的刑法正当性展开分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免去了繁琐的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对被追诉人量刑减让和量刑折扣符合程序正义。应综合考虑刑罚的功能,教育、改造、预防、威慑等,平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罪刑均衡程度、量刑基准的关系。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宗文围绕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角色与定位问题进行交流。其认为检察官在量刑建议中应起主要作用,但不应起主导作用,否则会冲击了法官的量刑权,进而违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自愿性的保障直接关系程序的正当性,但在检察官的强力主导下,可能会产生冤假错案的风险。

       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宏从实务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两个疑惑入手提出个人观点。第一个问题是控辩双方就罪名、量刑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另行作出判决,但是可能会影响被告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信赖。对被告人而言,其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量刑,为了能获得减轻量刑因而认罪认罚。曹律师建议应对法院改变认罪认罚设立一些条件,法院原则上不应该改变。第二个问题是认罪认罚的反悔问题。检察官抗诉是对裁判的抗诉,不应该是对当事人上诉的抗诉。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的方式,认罪认罚只是被告人的一个选择。其认为,不能因追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忽视了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应是律师讨价还价的工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应该是当事人真正自愿的选择。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国红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应改为认事认罚从宽。坦白从宽要求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进行坦白,但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能力。在没有阅卷的前提下,值班律师也没有能力区分罪名。从刑事诉讼权利的角度,自证其罪也不利于挖掘事实真相。

专题二

      话题研讨的专题二由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毛巧云主持,主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问题”。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兰荣杰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持续性问题分享观点。兰荣杰教授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变化,支撑条件是什么,以及支撑条件是否可持续这三个条件进行分析探讨。图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学权围绕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人认罪认罚,辩护人应如何履行辩护职责的问题展开探讨。要争取分案处理认罪认罚犯罪人和不认罪认罚犯罪人;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的口供不能是证言,法院不能因部分认罪认罚被告人的口供直接认定不认罪认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利用好发问权利,争取不认罪认罚当事人的权利。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仁琦围绕共同犯罪中的认罪认罚问题展开讨论。实践中不应采用一刀切的方式选择案件的处理程序。并案审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但限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空间。在共同犯罪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被告人的如实供述应限定于自身罪行,从实体和程序两分法认定,虽然实体无法认定坦白,但程序法可以认定并予以评价。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唐晔旎老师基于杭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援助的司法实践分享经验。其提出,要保障值班律师的阅卷权和会见权,给予经济支持,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

       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石利民分享认罪认罚程序中协商结果的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单方改变量刑应有相关指导建议,不能随意修改。

      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青松主要围绕控、辩、审三方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存在的实务问题提出分享。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从维护当事人权益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其呼吁要改变认罪就不能辩的理念,被告人认罪了,律师依然可以辩,律师在每一个阶段都要有所作为、大有所为,同时社会要形成充分保障人权的理念。

闭幕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副教授孙道萃表示今天的学术研讨是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再出发,非常有意义。同时他向各位嘉宾表达感激、感谢和感恩。

       常铮主任进行会议总结并致答谢词。她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具体问题非常丰富,今天的研讨会不仅有理论共识,也有思想交锋,非常具有启发意义。最后她呼吁自己和广大刑辩律师不断学习,抓住机遇,成为高水平的学术型律师。

       至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六十问》新书发布会圆满落幕,再次对诸位与会嘉宾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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