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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组织淫秽表演,这些案件,法院判了!

2023-09-25 19:12 浏览: 1,091 次 字号:

近来,上海市宝山区、安徽省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南充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等地法院分别判决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组织淫秽表演和组织卖淫案件。犯罪分子无视法律法规,触犯法律底线,受到法律严惩。

一、上海宝山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及组织淫秽表演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及组织淫秽表演案。法院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曹某、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名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十四万元依法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起,刘某某(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雇用被告人曹某、徐某某组织技术团队,先后研发了两个直播平台软件,后通过网络招募男主播在上述平台内进行淫秽表演,并允许男主播在上述平台内上传淫秽视频。在上述平台运行期间,刘某某雇用被告人王某某负责推广上述直播平台、审核主播资格等事项,雇用被告人曹某、徐某某等人对直播平台进行技术维护。经远程勘验和鉴定,警方在上述平台片库内提取到视频567部,其中541部系淫秽视频;警方对上述平台内主播表演进行录屏的视频63部,其中61部系淫秽视频。至案发,该平台会员用户充值合计人民币96万余元,主要用于给主播刷礼物、进入收费直播间观看主播淫秽表演等项目。被告人王某某、曹某、徐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二、安徽灵璧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组织淫秽表演案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组织淫秽表演案,判处被告人田某、韦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涉案相关电脑、手机、硬盘等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灵璧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关线索后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7月份,被告人田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灵璧某镇家中架设淫秽色情网站,并通过该网站链接其他淫秽色情网站的相关视频,为其引流,后通过聊天软件向他人出售淫秽视频480余部,截至案发,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千余元。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韦某某、黄某某、郎某某、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广州市、佛山市等地,使用改装手机,通过某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色情视频直播110余次,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九千元。灵璧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韦某某、黄某某、郎某某、于某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三、湖北武汉判决一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近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决一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1年10月,江汉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期间接到网民举报线索,在市局网安支队技术支撑下,迅速摸清网站运营模式,运用技术手段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锁定嫌疑人后,区公安分局唐家墩派出所抽调刑侦骨干力量组成专班,紧盯线索、深追细查,联合网安、刑侦大队,通过系列技术手段对嫌疑人展开轨迹追踪。经过布控蹲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查获淫秽视频数千部。在如山的铁证面前,刘某最终认罪。

四、四川南充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对康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判决,判处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四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查,2021年7月以来,涉案人员康某某搭建并运营淫秽视频网站,通过互联网在全国招收代理80余个推广引流牟利,非法获利四万余元。2021年9月,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在南充市蓬安县将涉案人员康某某和运营者罗某某抓获归案,查扣作案电脑1台,手机4部,封堵淫秽色情网站3个。

五、广西贺州判决两起组织卖淫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扫黄打非”部门查办两起利用散发“招嫖小卡片”组织卖淫案。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梁某俊、罗某、何某伟等人陆续通过印制散发印有其3人电话号码的“招嫖小卡片”等组织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梁某俊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罗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何某伟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2021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高某栋、彭某荣等人通过印制散发印有其2人电话号码的“招嫖小卡片”介绍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高某栋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彭某荣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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